台州资深律师从业20多年 专业 敬业 不离不弃 真诚执着
专业领域: 刑事 民事 建设工程 行政 合同纠纷
设为首页 添加收藏 RSS订阅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诉讼知识

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
类别:诉讼知识 标签:刑诉法 取保候审 作者:admini 日期:2013-09-15 19.48.16

被抓后就可请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
类别:诉讼知识 标签:刑诉法 作者:admini 日期:2013-09-15 19.44.30

不追究刑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
类别:诉讼知识 标签:刑诉法 作者:admini 日期:2013-09-15 19.41.23

公检法办案职权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
类别:诉讼知识 标签:刑诉法 作者:admini 日期:2013-09-15 19.39.25